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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在食品包装中的胶粘剂要达到的标准 |
发布者:杭州宝宸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8/27 阅读:710次 |
用于食品复合包装材料中的胶粘剂,不像塑料容器制品或罐头内壁涂料那样直接与被包装的食物接触,而是隔了一层复合包装袋的内层薄膜,所以它与食品之间只是间接接触材料。
从微观上看,用于复合包装袋内层薄膜的聚乙烯或聚丙烯,是具有一定“透过性”的,而所使用的胶粘剂中,含有一些低分子量物质,会慢慢地通过内膜“渗透”、“扩散”或“迁移”到被包装的内容物中去。如果这些低分子量物质有异味、臭味或毒性,则会污染被包装的内容物,造成卫生性能不合格。
由此看来,用在食品、药品包装上的油墨和胶粘剂,都应该具有良好的卫生安全性能才行。对此,世界各国都有严格的监管:
国外
美国FDA把食品、药品的复合包装材料用胶粘剂归入助剂添加物类之中,限定了制造胶粘剂的原材料,规定不在许可使用范围内原料清单中的物质不能使用,并对用这种胶粘剂制造的复合材料分门别类限定其应用温度范围,同时还制定了包装材料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技术指标。欧洲各国和日本也参照美国FDA的标准,分别制定了本国的法规。
国内
我国也把这种胶粘剂归入GB 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卫生标准》的管制范围之中,规定只有用甲苯二异氰酸酯或二苯甲烷异氰酸酯合成的聚氨酯胶粘剂以及用马来酸酐改性的聚丙烯这两大类胶粘剂,才可以用在复合的食品包装材料之中,而单组分的任何类型的压敏胶都未列入许可使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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